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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地热能规模化利用,开启特许经营模式

发布时间:2018-12-18 09:58

     近日,河南省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《关于开展地热能清洁供暖规模化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指出,河南省优先选择在地热资源较为富集的地区,创建一批地热能清洁供暖规模化利用试点区域。通过规模化开发模式,探索有利于地热能开发利用的新型能源管理技术和市场运营模式,促进地热能利用技术升级和成本下降,增强地热能清洁供暖的市场竞争力。
 
      河南省将根据地热资源禀赋和开发利用情况,用2-3年时间,以县为单元釆取特许经营模式,通过整县推进的方式,选择将地热能清洁供暖利用较好的县(区)作为首批启动的试点区域。
 
      河南省坚持市场化运作,择优选定经济实力强、技术含量高、社会责任强的大型专业企业,作为地热开发利用战略合作伙伴,实施地热开发特许经营。积极探索政府投融资平台与特许经营企业成立合资公司的方式,共同推进地热开发利用。
 
      《通知》要求,坚持因地制宜,开展标准化、规模化、清洁化利用,以地热水循环利用为原则,积极推进水热型中深层地热供暖;对集中供暖无法覆盖的城乡结合部等区域,根据供热资源禀赋,积极发展浅层地热供暖、地表水源热泵供暖、土壤源热泵供暖和空气源热泵供暖等,通过对各类地热能开发利用技术应用,探索和提升地热能清洁供暖规模化开发利用的模式和经济性。
 
      依据当地地热资源的自然禀赋、热储层特征、地下水取水许可、开发利用影响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等因素,编制地热资源开发专项规划。根据地热区域布局的环境综合承载力,合理确定出适宜发展区、限制发展区和禁止发展区,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、城镇供热规划等做好衔接。企业须按照规划要求,制定地热开发利用方案,按照“采灌均衡、取热不取水”的原则科学设计取热供暖流程,有效防范地下水位的变化和地下水污染,明确重点开发区域,稳步推进建设任务。
 
      《通知》指出,采取“政府推动、部门协同、企业为主”的模式,健全协同机制,理顺地热能供热规划建设和管理中面临的问题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制定地热能供热发展规划;国土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地热资源的调查评价和地热资源的确权登记,并组织开展地下水水质水位监测工作;水利部门负责地热能开发的水资源管理工作,组织开展地表及浅层水水质水位监测工作;环保部门负责地热能供热环境影响的监督管理;住建部门负责地热能供热技术推广和工程技术规范的编制、制订工作;价格部门依照定价权限、规则等规定,制定集中供热价格;企业在监测系统、设备技术等方面引入“互联网+供热”模式,不断提高供热工作的网络信息化水平和工作效率。
 
      《通知》中要求进一步简化地热项目审批流程,以县为单元实施特许经营,避免地下水资源无序多头开发。对整县推进的试点项目实行整体备案,统一办理相关许可,实行一站式绿色通道办理制度。
 
      今年4月,郑州市发改委印发《郑州市“十三五”可再生能源能源发展规划》,对郑州市“十三五”期间浅层、中深层地热、再生水热能的开发利用进行了规划部署。到2020年,郑州市新增地热能供暖面积1800万平方米,其中浅层地热能供暖(制冷)面积1400万平方米,中深层地热能供暖面积400万平方米。
 
      在河南周口地区,紧随鹿邑之后,沈丘、西华、太康、周口东新区、淮阳、等区县也相继完成地热能项目的建设,形成连片示范效应。河南省多个地方成功实施的地热能综合利用集中供暖项目,对河南省清洁能源运用具有示范和引导意义,在实现地热水资源的清洁开发和永续利用上发挥了积极作用。
 
      据了解,“十三五”规划期间,河南省新增地热开发量8200万平方米,地热总投资约90亿元。到2020年,河南全省地热供暖面积累计达到11700万平方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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